王某因自身年龄超过公司招工管控限制,便借用其堂弟石某的身份证前来入职,因两人相似度达90%,面试过程中便侥幸未被工作人员验出。后经查证属实,属于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,予以开除处理。
规章制度
《集团员工违纪处理管理规定》第56条规定:使用虚假身份数据(如身份证、学历等)、或隐瞒重大疾病或病史(如精神病、癫痫等重大疾病)建立劳动关系者,或通过其他非正常途径入职,情节恶劣者,开除。
温馨提示
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依据是员工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件,持虚假身份证件入职的,公司只能为其冒用人员缴纳社保。如若发生工伤事故将难以申报工伤,也无法享受社保理赔;且该行为属对公司正常管理造成严重困扰的欺诈行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的相关规定,员工应依法承担因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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